台州对餐饮住宿业“减负加薪”
文章来源:夫妻肺片  发布时间:2014-12-0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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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了提高台州菜肴的影响力,让更多美味的台州菜打开市民的味蕾,台州市于11月24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台州餐饮住宿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通过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运营成本等一系列举措,打响“台州菜”品牌,推动台州餐饮住宿业持续稳定发展。

前三季度,台州的餐饮住宿营业额达200亿

记者从台州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1至3季度,台州市全部住宿业营业额为28亿元,餐饮业营业额为162亿元,也就是说,前三季度,台州的餐饮住宿营业额达200亿。

目前,台州市限额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住宿业有76家,限额以上餐饮业有90家。今年1月至10月,台州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13.74亿元,限额以上餐饮业14.84亿元。

为了让餐饮住宿企业更“接地气”,《意见》鼓励企业积极向大众化转型,采取分层错位经营的策略,吸引大众消费群体。充分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通过网络团购、微博打折、微信促销、刷二维码等新型营销方式,加快向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增强对年轻消费群体的吸引力,不断拓展新的增长点。

扶持餐饮住宿业,降低税费标准

按照《意见》,台州将对中小型餐饮住宿企业,执行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按减20%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营业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营业税。

另外,台州市将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争取餐饮住宿业银行卡刷卡费率实行单笔封顶政策,以方便和促进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消费。

用电用水检测费等都能打折

除了税费上的优惠,餐饮住宿企业还能享受用电用水和各种检测费打折的优惠。适当降低餐饮住宿企业相关收费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申请大工业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分时电价。

在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上,餐饮住宿企业不高于居民用户的收费标准。此外,餐饮住宿企业的建筑消防设施及电器消防安全检测费、电梯检验费、污水化验费、锅炉安全阀检测费在原收费标准(浙价费〔2004〕165号)基础上下调20%。

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餐饮住宿企业,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则不用再缴纳污水排污费。

对餐饮企业使用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藏连锁运输系统,凡符合现行税法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规定的,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评等定级,最高可获20万元补助

记者了解到,今后,台州市将加大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对餐饮住宿业的支持力度,重点向大众便民类的餐饮住宿业倾斜,引导规模以上的餐饮住宿企业向大众化转型,扩大餐饮住宿消费。

对新获得国家钻级酒店评定的五钻、四钻酒店,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星级饭店评定的五星、四星级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建有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有30家及以上早餐配送餐点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餐饮示范街,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对新认定为名菜、名店、名师、餐饮示范单位的给予支持或奖励;对餐饮展会、美食节和技能比赛给予支持。 此外,对获得国家绿色饭店金叶级、银叶级的,台州市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文出自:夫妻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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