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逢节必涨 餐饮不合理收费禁而不止
文章来源:夫妻肺片  发布时间:2014-10-2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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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人还是在餐桌上“摆阔气”、“要面子”,很多餐饮经营场所从中看到铺张浪费有“油水”可捞,为了提高营业收入,收取“最低消费”、“加杯费”、“开瓶费”等种类繁多的不合理收费,似乎价格越高,收费越贵也就越聚人气,很多餐饮业从业者便争相效仿,餐馆中的不合理收费也“遍地开花”。这些收费一直以来在社会中引起广泛争议。10月8日,商务部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自11月1日起,消费者如果发现餐厅设最低消费可举报,餐厅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处理。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然而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餐饮不合理收费依然屡见不鲜。
最低消费节日水涨船高
很多市民想趁着十一黄金周的假期,与亲朋好友聚餐,一些餐饮场所也察觉到黄金周的人气,于是最低消费一涨再涨。
市民赵小姐日前就向记者反映称:“十一黄金周期间,我们和家里亲戚决定小聚一番,出于环境考虑我们决定订一个单间,于是我就咨询了家门口的几家稍有规模的餐馆,均被告知订单间会有最低消费。原本只要就餐人数充足就能免费使用单间的饭馆也开始限定最低消费,原来使用单间就收取最低消费的餐馆,更是将最低消费上调200-500元不等。无奈我们为了使用单间,只能按照最低消费的标准点菜,原本物美价廉的菜也都不敢点了,只能点一些价格稍高的菜品来凑足最低消费的金额。就这样还比实际用餐人数的可用菜品量多点出不少菜来。我们找到餐馆咨询为何黄金周里连单间最低消费都上涨时,餐馆负责人‘委屈’地表示,假日里服务员工资上涨,蔬菜等原材料价格也上涨,但菜品价格比较敏感不能上涨,只能上涨单间最低消费来弥补一些经营成本的上涨。就是饭馆经营成本上涨,也不能全转嫁给消费者,为了凑足最低消费,多点的菜也会造成浪费啊,也和当下‘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不一致。”
“加杯费”令消费者不解
日前市民王先生也遇到类似餐馆不合理消费的问题,但王先生及时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不但原本强势的商家低头认错,更对消费者进行了赔偿。王先生说:“日前我和朋友去一品牌咖啡厅就餐,我们一行两个人,点菜时服务员表示每人要收取20元的‘加杯费’,我们不明白为何还要收‘加杯费’?我们对于该餐馆如此收费十分不满,于是就向餐馆经理投诉,经理表示这种收费是公司制度,谁也无权减免。于是我们就结账付了所谓的‘加杯费’,一气之下我拿着酒店开具的打印账单及发票反映给南开工商局,工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商家展开调查,商家这时态度可谓180度大转弯,不但积极主动道歉,对于自己的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500元赔偿。消费者在遇到商家这种霸王收费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让不法商家得到应有的处罚,看还有哪个商家能坚持不合理收费。”
另一读者王先生也反映:“近日,我约两位朋友一行三人到南楼上岛咖啡小聚,其间我们点了一壶菊花茶,而服务员称,菊花茶可免费续杯,但是一壶茶只给两个杯子,如果三个人,要加个杯,还要收取10元的‘加杯费’。我们不解,服务员称这是整个公司的决定。也不能两个人喝茶,一个人看着吧,最后只好花10元买个‘加杯’。”
记者也在平时的就餐中,发现一些餐馆存在收取“最低消费”“开瓶费”“加杯费”等不合理收费,很多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往往觉得钱也不是太多,吃饭就得吃的顺心,往往不和商家计较。商家正是看中消费者大多选择沉默,往往收起不合理费用便底气十足。
管理办法出台维权有依据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将于11月1日生效,该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并制订相应处罚措施。这对一直争议的最低消费问题,有了明确的说法。在充分竞争的餐饮行业,再“强迫消费者进行指定消费”是不可能的。对此《管理办法》许多读者和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网友@MILANM:什么部门监管?遇到如何举报?针对具体问题有没有与之对应的细则办法?网友@幼桑:那饭店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算不算?网友@郝帅富:商家可以通过设置包间费门槛间接实现最低消费。网友@彩云:曾经为了凑够最低消费不得不点了一大桌菜,最后剩了好多。网友@qijing1006: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毕竟人家做生意是有运营成本的。还有不少读者或网友举报本市餐饮商家设最低消费或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
今后您在用餐中再遇到如此情况,一定要勇敢站出来,向不合理收费说不,不但是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更是维护了社会风气。更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对于不合理问题查处治理,与市民共同携手维护一个正常健康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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