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04家餐饮企业因“霸王条款”被整改
文章来源:夫妻肺片  发布时间:2014-10-1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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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104家餐饮企业因“霸王条款”被整改
  针对餐饮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屡禁不止现象,长春市工商局对餐饮业存在的“严禁自带酒水”、“自带酒水不开发票”、“包间最低消费 元”、“消毒餐具工本费 元”、“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等“霸王条款”行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结果显示,104家餐饮企业存在“霸王条款”。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长春市工商局先后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60多台次,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检查宾馆、酒店、饭店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2876处,重点检查了商家使用的消费卡(券)、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制度规定等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对存在“霸王条款”行为的104家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的21家经营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长春市工商局将继续加强餐饮业“霸王条款”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巩固整治成果,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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